首页 > 定海律师 > 产假期间,工资扣除,是按工龄算吗?

产假期间,工资扣除,是按工龄算吗?

admin 定海律师 2024年03月09日
法律分析:
1、如果是产假,当然是三个月,按底薪算。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。
2、如果是病假,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,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。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较低工资的80%,如果低于此标准的,以较低工资的80%计发。
3、国有体制的企业,执行固定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,在怀孕期间,因身体原因请假,是不会扣工资的。
4、国有体制的企业,执行基础工资加浮动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,在怀孕期间因身体原因请假,基础工资会照发,但会减发浮动工资。
5、私有体制的企业,执行按出勤天数累加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,通常就是上班就有当日工资,不上班就没有当日工资,因单位原因而准许在家休息的情况除外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应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可增加产假15天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
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,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:
(一)生育的医疗费用;
(二)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;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。
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:
(一)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;
(二)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;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如果协商不成,申请劳动仲裁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可以申请劳动仲裁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杭州律师 肇庆律师 贵港律师 颍上县律师 北京律师 新乡律师 昭通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张掖律师 丽水律师 佛山律师 湖州律师 泰顺律师 青原区律师 滁州明光市律师 临泉县律师 镇雄县律师 合肥包河区律师 怀远县律师 宜宾律师 杭州律师 扬州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广州律师 漳州律师 衡阳律师 昆明律师 漳州律师 南宁律师